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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3-10-12 来源: 浏览次数:35

询价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业务需要,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拟就权属企业威海市阳光大厦有限公司东方虾采购项目对外进行公开询价程序,望各潜在供应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报价。本项目控制单价为含税价格10头虾75元/斤(净重),8头虾110元/斤(净重),控制总价为含税价格13万元。报价超过控制单价或控制总价,均视作无效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报价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4.报价清单,需注明税率和发票种类;

5.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价文件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00-15:00

2.报价方式:将纸质版报价文件经密封后提交至威海世昌大道8号国资集团608室(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3.联系人:姜言文

4.电话:5198707

5.密封袋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加盖报价单位印章,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正面应写明:

(1)项目名称:东方虾采购

(2)报价单位:XXXXXXXXXX

(3)注明“公开报价时才能启封”字样。

二、报价函及其他要求项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供货要求:10头东方虾共计1000斤(净重),8头虾500斤(净重),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对采购数量进行增减。东方虾需有包装盒,包装规格10头/盒和8头/盒,每盒净重一斤。东方虾品质要求为2023年当年养殖活虾,无泡水,虾身完整,颜色明亮无变色;

3.报价时响应单位需提供两份样品,包括1盒10头虾和1盒8头虾。采购人在接受样品时进行初步验收,如样品通不过采购人初步验收的,采购人现场告知,并拒绝接收报价;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另行联系未中标单位取回样品。

4.到货要求:中标单位将采购人购买的虾全部单独冷冻存储,接到使用单位送货需求后按照所需数量规格将虾2小时内送货至使用单位威海市阳光大厦有限公司处(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88号),并签署送货单,记录每次送货数量;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支付采购总价款的30%,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供货数量支付尾款;

6.使用单位人员每次接收虾时都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供货商现场调换合格虾品,或者调整虾品价格;调整后的采购总价款降低的,按照降低后的价款计算,总价款增加的,按照确定的原规格虾品价格和数量计算总价款;

7.成交单位需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给使用单位;

8.采购种类、数量及控制价见采购清单;

9.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评审,经采购单位评标小组评议后,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且无恶意竞争报价的情况,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10.本次采购标的的使用单位为采购人的权属企业威海市阳光大厦有限公司,确定中标单位后的合同签订、商品验收、货款支付等事项均以使用单位的名义履行。


采购单位: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东方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docx